黑龙江经济网讯(记者王艳秋)“我为群众办实事”绝不是一句口号、一次活动,而是要实实在在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日前,香坊区法院幸福法庭为群众做了一件小事。
幸福法庭庭长陈彩霞在办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号是空号,网络协查也无果,无法成功送达。陈彩霞考虑到原告王某贵是位85岁高龄的老人,目前独自在哈尔滨以打更为生,一定急需这笔钱,遂第一时间与法官助理等人前往老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
老人向法官详细叙述了借款经过。老人与罗某广是邻居,罗某广在老人家隔壁开办工厂,后来罗某广由于经营不善,缺乏资金,便向老人借钱。老人觉得平时与他相处得很好,就把自己的养老钱,以及向弟弟妹妹筹的钱共计36万元借给了罗某广。现在罗某广找不到了,借款要不回来,老伴也生病回老家,子女都不在哈尔滨,只剩老人独自在哈尔滨打工。
随后,陈彩霞一行人跟随老人前往罗某广的工厂,工厂内空无一人,现场遗留着一些生产工具及线缆。据老人介绍,工厂现由罗某广的朋友帮忙照看,罗某广音信全无。
了解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后,陈彩霞考虑到老人子女不在身边,且年事已高不方便往返法院跟进案件进展,便建议老人寻求法律援助。为防止老人表达不清,陈彩霞写下一张便条,写明前往地点、目的,并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知了老人,方便与老人及时沟通。
一张小小的便条,承载的是法官为民办实事的司法理念。在法官眼中,群众之事没有大小、轻重之分,都是急事、要事。只有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能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