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黑龙江经济网 > 伊春 > 生态旅游
伊春市大箐山县:保护绿水青山 筑牢生态屏障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刘艳玲   2021-05-19 13:10:48

黑龙江经济网讯(张萌 姜冬勇 记者仉庆华)一直以来,伊春市大箐山县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开创生态保护新局面,绘就了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画卷。目前,全县森林覆被率高达96%,在全省乃至全国均处于前列。

生态建设成果斐然。大箐山县不断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深入开展绿卫专项行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扎实推进“河长制”,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质监测断面达Ⅲ类水质标准。抓好森林培育,活立木总蓄积4332万立方米,累计更新造林2.8万亩,森林抚育151.5万亩、育苗548亩,森林覆被率达到96%。露天焚烧秸秆、乱弃废旧菌袋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97%以上,被授予“中国天然氧吧城市”称号。

资源保护成效显著。大箐山县始终把生态保护置于核心地位,巩固扩大生态建设成果,坚持严管资源不放松,强化林权林地管理,深入开展绿卫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实现了三级“河长”全覆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加大森防投入,加强森防队伍、装备建设,总投资766万元的龙江森工小兴安岭中部林区(带岭)森林火灾高危区综合治理项目已竣工,进一步提升防扑火能力,为大箐山县连续69年无森林火灾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开展水环境、大气环境、废弃食用菌包、秸秆禁烧、烟尘污染专项整治,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保护区建设趋于完善。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落实自然保护区规划和相关标准,推动自然保护区向规范化轨道迈进。全面完成碧水中华秋沙鸭保护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完成植被恢复48公顷,新建科研业务用房和管护站。积极争取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疫源疫病监测资金,不断提升保护区科学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对林蛙、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大力改善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实行林蛙停捕恢复期制度和禁猎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多样性。

加快创建森林城市。升级改造翠滨园,新建法治公园和广场,完成永翠河沿岸沥青步道建设,安装修复路灯254盏,种植花卉、乔灌木12.1万株,新增修缮绿地4.5万平方米,村屯绿化120亩,林场绿化285亩。投资1396万元,升级改造城镇给排水、供热、供电等各类管网管线6881延长米,维护更新路面、人行步道2000余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场投入运营,城镇垃圾处理率达到95%。全面治理城乡环境、县容村貌,清运垃圾杂物1000余立方米,清理乱堆乱放600余处、“僵尸车”58台、违法占地360平方米、违章建筑81处。

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大箐山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发展定位,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突出生态建设主体地位,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职工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奋力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振兴富民的新路子,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绿色转型发展作出贡献。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号-10
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它网站,非授权转载,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