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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4号总河湖长令要求
全省开展水库除险加固工作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郑伟   2021-06-01 11:43:56

黑龙江日报讯(李刚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吴玉玺)近日,我省发布第4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有序开展全省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确保“十四五”期间解决水库防汛薄弱环节。

根据要求,2021年9月底前,完成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以后逐年及时完成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对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等的水库,及时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建立退出机制,并同步解决好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相关问题。

2025年年底前,按照“十四五”期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逐年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对新鉴定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对2000年以后建成的大中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2022年6月底前,完成以往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遗留问题处理攻坚行动。

“十四五”期间,完成全省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任务,建立省级监测平台,实时掌握水库工程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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