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李加龙 记者马朝林)富锦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中央、省、佳木斯和富锦市委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富锦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推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专项教育,层层签订承诺书。全院干警通过“三个规定”专题培训会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使全院干警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检察院的良好形象。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检察干警不干预、不插手案件办理承诺书》,为全院干警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办理画出了一道“红线”,为有效预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筑牢“安全阀”,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坚持内宣与外宣相结合,将“三个规定”在检察院内外电子屏、宣传栏进行宣传提醒,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注重通过新闻媒体、“富锦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通过定制“三个规定”专属彩铃,向社会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等形式,提高群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
打消思想顾虑,全面如实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清醒地认识到填报“三个规定”不是自找麻烦,也不是记别人“黑账”,而是工作环境的“净化器”、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干警应记不记、应报未报的,坚决追究问责,警醒全院干警主动填报,把填报“三个规定”养成一种习惯。
加强督导监督,守住规定红线。检察院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日常督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运用审判管理系统等有效形式,摸排本院干警在案件办理等环节中插手办案或是有避不回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六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专人负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全院落实“三个规定”监督,倒逼干警自觉遵守“三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