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胡珊珊)北安检察院以高度自觉抓好“三个规定”落实。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将落实“三个规定”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层层压实记录填报工作的政治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督促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带头执行干预过问案件情况月报告制度,指导案件承办人对任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行为,全面、真实地予以记录,确保全程留痕、客观填报,落实“三个规定”切实做到明责、知责、尽责。
坚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求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办案人员干预司法的行为进行全面、如实、详细的记录,领导干部带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事项工作,检务督察部门定期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

将填报从“他律”变为“自律”,领导干部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严格办案纪律,坚持司法公正,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