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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余万工程款无法要回 北林法院耐心调解巧结案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07-06 09:14:27

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张纾 记者马朝林)近日,家住大庆市的杨某冒雨带着红彤彤的锦旗,从大庆市赶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专程感谢城关人民法庭为他解决了被申请人李某拖欠其工程款问题。

6月份的一天,杨某无精打采地走进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要求立案讨要被拖欠的工程款。当天负责窗口立案接待的刘桂辰得知杨某从大庆远道而来,接待格外热情,经了解详细情况后,立即安排人民调解员张傲联系被告李某进行调解。

原来,2020年12月份,被告李某将绥化市北林区一水库供水工程的管线段工程降水分包给原告杨某。李某在杨某完工后未按双方合同约定付给杨某工程款,欠款金额为444000元。李某在2021年4月2日为杨某出具欠条,承诺自出具欠条之日起15日内付清。现已逾期,杨某多次催要至今未付,无奈特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员张傲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杨某住在大庆,来一次不容易,便积极与李某沟通,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调解结案。由于此笔欠款数额较大,让李某一次性付清确实有难度,张傲又耐心做杨某的思想工作,最终杨某同意李某分两次付清欠款。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李某于2021年7月31日前给付杨某欠款200000元;2021年8月31日前给付杨某欠款244000元。如李某没有按约定日期还款,则杨某可自李某违约之日起一次性执行全部未偿还的款项,且李某向杨某支付违约金10000元。

从进入调解程序到达成调解协议,城关人民法庭仅用几天的时间就将这起数额较大的工程款纠纷案调解结案。杨某临走的时候高兴地表示,城关人民法庭待人热情,办事效率高,并称人民调解员张傲为“知心姐姐”,不但调解有方,话语还特别暖心,真心为当事人着想,全力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办案暖民心”这面锦旗就是对城关人民法庭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的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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