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张纾 记者马朝林)减轻当事人诉累,就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双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调解法官刘文佳与人民调解员薛佳莹高效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日结案,实现了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2017年7月,任某某因急用钱向孙某某借款12万元,由任某某的妹妹担保,并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后,孙某某多次向任某某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孙某某遂将任某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人民调解员薛佳莹找齐原被告双方到庭进行现场调解,原告孙某某拿出借条力证借款事实。调解法官刘文佳结合双方证据,认真耐心地和双方进行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了部分诉求,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双河人民法庭为降低群众诉讼成本、让当事人少跑路,加大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调解力度,扎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到辖区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