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刘志福 记者马朝林)尽管立秋以后的天气越来越凉爽,但绥棱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让温暖留在每一个当事人心中。近日,绥棱县人民法院法官高凤义辗转多地,放弃午休时间,费尽心思劝说,成功化解一起“法律、伦理、亲情、怨念”相互交织的离婚纠纷。
案情回顾。原告孟某与被告孙某自愿结为夫妇,婚后育有一子孙某某。被告因车祸造成癫痫性精神病,病情恶化住在精神病院,原告带着孩子离家三年有余。面对丈夫患病的特殊情形,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凤义依法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来到了被告的家中,发现被告的父亲身患重病,家里仅靠身体状况不佳且年事已高的母亲王某照看维持生活,条件很是艰苦。见到承办法官后,老人红着眼圈一边诉说着生活的不易,一边对儿媳孟某的境遇表示理解与同情。老人希望儿媳能将他们的孩子抚养成才,也希望自己和老伴能够随时去探望孙子。承办法官高凤义处理过很多类似家庭纠纷,但见老人如此境遇,还是满心不忍,当即决定尽力化解此次家庭矛盾,让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
温情调解。因被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承办法官向被告的法定代理人其母亲王某转达了原告的意见。王某听后焦急地说到:“法官我想尽早解决这个事,想看看和抱抱孙子,但是家里没有车,也没那条件打车去法庭。”鉴于王某年事已高,法庭工作人员给王某提供了便利,将王某接到双岔河司法所,对这起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原告见到老人时,缺乏应有的亲近,现场的气氛仿佛笼罩在“阴霾”之下。面对此种状况,高凤义决定先“降降温”,逐条梳理,一笔笔为他们“算算账”。一方面,先是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原有的亲情为基础,劝双方可以进行一下换位思考,考虑一下对方的难处。温言劝导原告,纵有万般理由,也应该尽人子义务,双方婆媳一场,要考虑到老人对孙子的感情,劝其为老人探望孙子提供便利。另一方面,劝导双方成长环境对一个孩子价值观的养成至关重要,需要给孩子灌输正能量,只有一家人相亲相爱才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原告被承办法官的一席肺腑之言感化,同意经常带儿子回来探望二位老人,并当场给付老人10000元生活费。王某作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也同意原、被告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
3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这场矛盾得以化解。临别前,奶奶和孙子相拥在一起,婆媳之间开始的尴尬气氛也消失不见。
家事调解工作,除了细心,还需要用情。在这起家事矛盾纠纷中,承办法官在向双方当事人阐释监护权相关法律规定的同时,又感同身受地体谅孩子母亲和奶奶的焦虑心情,在法理兼顾情理中主持调解,最终让双方当事人化解隔阂,达成和解,在传达法律公平正义之时也让群众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
此次调解,以稳定家庭,稳定社会为大局,利用法律、道德、感情等方法巧妙化解,张弛有度,达到预期效果。一直以来,绥棱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详细听取当事人诉求,妥善处理当事人矛盾,努力寻找案件调解突破口,使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