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杜肇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减少了生物多样性并有打破生态平衡的现实风险,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北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北安市人民法院提起了首例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希望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双重打击,有力地威慑非法狩猎者,让其真正成为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的利器。

自2021年4月以来,被告人梁某、赵某、齐某在禁猎期内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分别在自家院内使用禁用的工具粘网进行捕鸟,捕得的鸟类共计53只,用于自养或出售牟利。今年5月,三名被告人的非法狩猎行为被爱鸟协会自愿者发现并报案至北安市公安局。案发时在三名被告人家中查获的活体鸟32只,均已被相关部门集中放飞大自然;死体鸟21只以及涉案捕猎工具均销毁和扣押。经鉴定,涉案被捕鸟类均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雀类,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国家“三有”保护鸟类。
为严惩不法捕鸟者,增强人民群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北安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对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三人均承担公益损害赔偿损失,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三名被告人在庭审中对各自的侵权事实供认不讳,对非法狩猎损害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表示后悔,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