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李思齐 记者马朝林)青冈县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青冈县居民马某于2013年借给刘某8200元,刘某却迟迟未还,2015年马某将刘某和其妻子张某诉至法院,青冈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5日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刘某未出席,其妻子张某到庭参加诉讼,判决被告刘某、张某夫妻共同给付原告马某的借款合计8200元,此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
满心欢喜的马某以为刘某、张某夫妻终于可以还钱了,但却没有想到判决生效之后就再也没有联系到刘某和张某,为了逃避还款,刘某和张某竟然玩起了消失,2021年1月10日无奈之下的马某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虽然此案标的额不是很大,但涉及群众的基本财产利益,承办法官同样非常重视。收案后青冈县法院承办法官迅速对刘某、张某进行了网络查控等执行措施,夫妻名下的银行卡、财付通等并无可划拨的财产,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经过长期、多次网络查控,终于发现刘某微信零钱中有余额,刚好足够履行还款义务。
承办法官迅速冻结并将该笔款项扣划后交付给申请人,马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8200元钱,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