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王宝 记者马朝林)青冈县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始终,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柞岗法庭诉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战”疫“当前,“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给当事人吃下了定心丸。
案情介绍:原告李某做二手车交易买卖,被告张某在集贤县做汽车钣金修理生意,两人彼此有业务往来。去年12月的一天,被告告诉原告李某说收上来一台奇瑞牌小货车,想转卖给原告,两人约定了看车地点,并对车辆价款做了协商,当时原告交付给被告车款1万元,后又交付了修车款2600元。车修完后,被告一直没有将此辆车交给原告。于是,原告与被告自行解除了车辆买卖协议,被告张某于今年2月份给原告李某出具了1.26万元的欠据一份,同时,约定了还款时间。约定到期后,被告张某一直没有给付,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因索要欠款引发争议,原告来到青冈县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还款。
主审法官快速梳理案情、认真查阅证据材料、核实案件事实,并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已经确定了开庭时间,但被告张某称在外地不便回来,电话中同意还款。原告李某撤诉,并向青冈县诉调对接中心申请诉前调解。
驻柞岗人民法庭特邀调解员张爽收到案件后,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意愿,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视频调解,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就还款问题达成一致,并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李某对青冈县法院高效快捷、全面细致的工作方式表示感谢,对人民调解员求真务实、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
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持续深入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审理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