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李雪松 记者马朝林)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实在在的成果,肇东市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医患纠纷,各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结果后,均表示服从判决。
2020年11月14日,原告郭某入住肇东市某医院妇产科待产,郭某顺产女婴后,由于医院产后处置不当,导致郭某产后出血,郭某由120急救车转入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为郭某进行子宫切除术,原告再次住院17天,花费医疗费65438.40元。原告郭某认为其所受到的伤害及造成的损失,是因被告肇东市某医院的过错行为或医疗事故所致,被告肇东市某医院应予以赔偿。故诉至肇东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肇东市法院于清春法官承办此案后,坚持公平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组织当事人先后到黑龙江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肇东市光大司法鉴定所,对被告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的过错程度、郭某的伤情进行鉴定。在明确责任后,依法裁判被告肇东市某医院、绥化市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郭某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2万余元,最大程度维护了受害者郭某的合法权益。各方当事人在收到判决结果后,均表示服从判决。原告郭某家人也亲切地握着于法官的手说:“你真是为民服务的好法官。”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肇东市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用暖心的态度,公正司法,为群众办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