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陈雪婷 记者马朝林)近日,富锦市居民李景泉激动的心难以平复,没事的时候就把自己的房照拿出来看看,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对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的好措施给予了高度评价。
原来,2009年,李景泉与徐某共同购买了坐落于锦山镇锦山村的郭某的房屋,郭某只有一本面积为340平方米的房产证,李景泉与徐某各自购买170平方米,购买后,李景泉因事外出,徐某到房产局单独办理了属于自己的170平方米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原郭某面积为340平方米房产证交回原房产局。今年9月份,李景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买卖过户转移登记,到不动产受理窗口咨询业务时得知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共同到场申请,李景泉将自己当年买房的情况向不动产受理股工作人员进行了说明,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导进行了汇报,经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原徐某与郭某办理的房屋过户档案核实、锦山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经过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以原徐某与郭某办理的房屋过户档案为依据,不动产信息股将李景泉购买的170平方米房屋信息重新录入系统,为李景泉办理了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下子就解决了李景泉的大难题。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不断学习,深入查摆问题,准确把握本部门在全市振兴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政治觉悟、精神境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都有了很大提高,充分适应每个岗位的能力需求。
下一步,富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将会把最优质的服务呈现给办事群众,用实际行动体现富锦市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民生的实质所在,以最优的服务、最便民的措施来扮靓城市“会客厅”这张耀眼的名片,时刻向办事市民传达融融暖意,为富锦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新光、添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