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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发布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刘艳玲   2021-11-18 11:34:41

黑龙江经济网讯(记者王艳秋)11月18日,黑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统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黑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正式发布。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后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于2018年9月全面启动。全面及时准确掌握我省国土利用状况和资源家底,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调”)查清了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省土地利用状况,“二调”成果在各项规划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数据支撑作用。“二调”以来,国土利用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土地调查条例》“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规定,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三调”工作。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省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14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自然资源厅。

“三调”工作历时3年,整体上分为准备启动、初始调查、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发布、成果集成汇总五个阶段。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同配合下,在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 省、市、县三级组织1.1万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其中,经过“国家统一制作底图、内业判读地类、地方实地调查、省级全面核查、国家核查验收、统一分发成果”等多轮次工作互动,圆满完成了第三次国土调查任务,并取得了重大成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我省国土利用现状数据,集成了1174万个调查图斑,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国土调查基础数据库。

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是“三调”工作的生命线。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不能事先有任何框框,是什么样就调查成什么样”“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用先进手段减少人为因素”的总体要求,坚持国家立场,将保证调查成果真实性作为首要原则贯穿于本次调查工作始终,建立了分层级检查验收体系,严控成果质量。我省调查成果经省级核查评价、国家级核查、国家专项督察,平均差错率仅为0.03%,远低于国家1%的控制标准。在调查工作结束后,自然资源部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全国“三调”成果质量进行了第三方质量抽查评估,结果显示我省的各地类差错率均满足低于1%的控制标准,且调查成果真实可靠。

据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鄂忠齐介绍,《黑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与“二调”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可以看到,龙江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了重大进展,全省国土资源利用状况也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从我省的资源禀赋条件来看,耕地、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湿地以及建设用地总量约占全省总面积的90%。

“三调”数据结果表明,我省耕地总面积为2.579亿亩,约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3%,约占全省国土调查总面积的37%,与“二调”数据相比,耕地增幅近8%。从耕地变化结构上看,我省水田面积增幅较大,达96%,主要是种植结构的调整,由旱地改为水田。一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耕地总量稳居全国第一,新增耕地数量位居全国第三,圆满完成了党中央赋予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任务。但是从我国耕地保护的总体形势上看,统筹考虑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未来我省耕地保护任务将更加繁重。我省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特别是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质量提档升级,科学规划利用好耕地后备资源,给未来留足发展空间,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使命。

基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局需要,为加强湿地资源的保护,在“三调”工作中,国家将“湿地”调整为与耕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级地类。将“二调”中7个二级地类归入“湿地”一级地类的同时,按照各地类不重不漏的原则,相应调整了有关地类的调查标准。因此,“三调”中林地、草地、湿地和水域的概念与以往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相应数据不能直接进行比较,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对比分析。

“三调”数据显示,全省林地总面积3.243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近8%;草地总面积为1778.61万亩,占全国草地总面积比例较小,不到1%;湿地总面积为5251.48万亩,约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这三种地类占全省国土调查面积的56%。经综合分析研判,全省生态功能较强的林地、草地、湿地总量与“二调”数据相比基本持平,除少量被建设用地占用,主要流向了耕地。从数据分析来看,我省国土利用和生态用地格局还不够稳定,有的地方生态布局还不够合理,林区、牧区、滩涂等范围内的不稳定耕地还占有一定的比重,对于这些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资源利用方式,下一步将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结合新一轮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以“三调”数据成果为底图,科学确定好生产、生态、生活空间,推进生态强省和美丽龙江建设。

按照“三调”标准统计,我省建设用地总量为2117.25万亩,国土开发强度约为3%。由于“二调”与“三调”在建设用地调查标准上改变较大,无法直接进行比较,在扣除标准变化因素,按照可比对标准进行归类统计分析,十年间,我省建设用地增加164.97万亩。我省建设用地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建设用地保障有力,建设用地的增加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总体相适应。二是我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2019年城镇人均建设用地137平方米。三是全省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空间较大。城镇村用地结构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设用地复垦都有较大空间。通过数据分析,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城乡建设仍以外延扩张为主,村庄用地空心化、建设用地粗放利用、闲置低效土地亟待盘活等问题在不同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建设用地管理上,我们将坚持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省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工作,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撑,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护目标。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二是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以“三调”成果为底图,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尊重自然规律,对“三调”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科学有序进行调整。统筹安排未来生态退耕、国土绿化等生态建设。三是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运用“三调”结果,科学研判未来发展需要,结合此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将城镇建设用地严格限定在可开发边界之内。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着力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持续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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