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苏永娟 记者马朝林)冬季来临,温度骤降,冷风吹得人瑟瑟发抖,然而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用一次次的真诚服务,办实事、解难题、暖人心。
2019年9月4日,被告李某因做生意资金短缺,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棱县支行贷款144500元,该笔贷款于2020年9月3日到期。逾期后,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绥棱县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立案庭庭长徐兴江、书记员毛凡巍在送达相关应诉手续时,向被告李某详细了解了贷款的相关情况。
李某自述对贷款事实无异议,受疫情影响,家中生意一直不见好转,这两年也一直在积极筹钱回转,努力偿还贷款。贷款到期后,经与绥棱农行商议,办理了贷款展期的手续,但一年后的今天仍无力清偿。在送达相关手续后,李某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调解意愿,希望法院能够居中协调解决借贷纠纷。
在约定开庭的当天,原、被告均如约到场,在徐兴江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被告在2021年12月15日前清偿贷款本息,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双方在核对调解笔录后签字确认。
原、被告双方对绥棱法院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无论是法官还是书记员,都能够站在当事人的角度看待问题、分析利弊,让当事人在案件中充分感受到了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