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李雪松 记者马朝林)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肇东市人民法院四站法庭将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与提升审判质效有机结合,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在处理案件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原则,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让他们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司法获得感。
日前,四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使双方当事人满意,纠纷终得圆满解决。
2021年3月,王某为赵某、刘某家干活,在玉米地里为其收玉米,约定每天给付160元。在王某当天收工时,赵某指派刘某驾驶四轮车将她接到工作场地,收工时,由刘某将雇佣的人员从地里送至储存玉米场所,在路途中四轮车发生侧翻,乘车七人均被埋入玉米堆中,当时王某受伤最为严重,造成多处挫伤,并入住医院进行治疗。住院后,赵某和刘某未支付任何医药费。王某出院后,到肇东市人民法院四站法庭起诉,要求赵某、刘某支付相关的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赵某、刘某到庭后不同意给付,四站法庭张正忠庭长经过一整天的劝导,并给原、被告做了思想工作。最后在张庭长的调解下,原告与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当庭同意一次性赔付原告3500元。调解签字过后,原、被告非常满意,王某手里拿着钱,十分感谢四站法庭,感谢张庭长的调解。
本案的顺利调解,折射出法院工作人员为民司法的初心。
近年来,肇东市法院四站法庭积极稳妥地推进庭前调解,以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也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案结事了,真心实意地为民解忧、为民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