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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同窗琐事起纠纷 法官调解释前嫌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2-01-07 09:55:54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黄佳鹏 记者马朝林)近日,绥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学生因琐事打伤同学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通过主审法官伦安军的耐心调解,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原告宋某与被告王某系同学关系,就读于绥棱县某初级中学。2021年9月6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宋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王某将宋某打伤,宋某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耳外伤性骨膜穿孔”,双方家长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宋某母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王某及其父母给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9000余元。

主审法官伦安军对案情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发现,该案基于同学之间的小争执引发,伤害后果并不严重,原告的母亲认为孩子受了委屈,对方也没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所以才诉至法院。伦安军认为该案调解的可能性极大,于是通过电话将本案原、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约到法院进行调解,从孩子的健康成长、两个家庭的教育方式等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通过伦安军的释法明理,双方的态度都有所转变,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的母亲当庭给付了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7000元,原告的母亲也表示了谅解,双方家长握手言和。

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快速解决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同时维护了当事人之间的同学情谊。下一步,绥棱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力争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止纷在诉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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