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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法院:诉前调解借贷纠纷 双方再续师生情谊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2-01-20 09:26:28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王宝 记者马朝林)“我收回了多年欠款,修复了师生情谊,感谢人民调解员!”1月19日上午,申请人刘某在青冈县诉调对接中心收回欠款后心情格外激动。

刘某、赵某二人系师生关系,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很好的师生情谊。2017年,赵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老师刘某多次借款,刘某总是有求必应。从自家和亲朋处先后筹集了现金借给了赵某。2017年2月15日,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经核算,确定赵某已拖欠刘某借款120242元,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后赵某在南方做买卖亏本,约定到期后,赵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收无果后,刘某近日到青冈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立即偿还借款120242元,并承担到现在为止利息9万元。

此案经青冈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姜国福。考虑到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师生关系,调解员姜国福运用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方式,从法理和亲情诸方面,耐心向赵某说明事实、讲清道理,并明确告知,如果不履行还款业务,判决后将申请强制执行,不仅导致师生情谊受损,还要承担一大笔诉讼费用。

经过调解员姜国福线上线下2次耐心细致的疏导,从“背靠背”调解,到“面对面”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赵某终被其真情感化,表现出了解决问题的诚意,并以自己和爱人的工资担保,向亲朋好友借款。刘某得知后,表示理解学生赵某的困难,当即决定,如能在2022年1月20日前给付120242元,他将放弃9万元利息的主张。1月13日,双方经调解员姜国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给付刘某现金242元,且承诺按照调解协议日期当场给付现金。1月19日上午,赵某将12万元现金亲自交到刘某的手中,全部欠款付清。

至此,一起师生之间因借款纠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刘某与赵某共同与调解员姜国福握手,感谢他为成功调解付出的努力。随后,两当事人握手言和,再续师生情谊,高高兴兴地牵手走出了诉调对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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