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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西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2-02-23 10:25:23

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宋阳 记者马朝林)近年来,兰西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近日,兰西县法院榆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子女抚养纠纷,通过法官耐心、热心、细心讲道理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起因:原告姜某与被告薄某原系夫妻关系,共同生育两名子女,婚后二人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于2020年10月9日在兰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协议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协议约定长女归原告抚养,次女归被告抚养。现因原告认为被告薄某没有时间及精力抚养次女,且原告生活条件及经济水平明显优于被告,变更为原告直接抚养次女将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故诉至兰西县法院榆林法庭。

调解经过: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将原、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约至法庭调解室,详细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找准矛盾焦点。首先对双方当事人争取孩子抚养权、二人对子女的亲情与责任感表示认同,并向双方当事人讲解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从如何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劝解工作。原、被告开始紧张对峙的情绪逐渐舒缓,二人的情绪转向理智与客观,均表示同意在法庭的调解下协商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最后该案得以妥善解决,被告同意两子女均由原告抚养,被告每年按时支付抚育费。

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后,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劝解当事人:“你们虽然离婚不再共同生活,但是为了共同的血脉,也要和平相处,给孩子创造和谐有爱的成长氛围。”双方听后,都表示一定会尽最大努力让孩子过得幸福快乐,随后向承办法官的温情调解表达感谢。

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但当婚姻出现裂缝无法修复时,应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让子女在阳光下茁壮成长。本案中承办法官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法律层层剖析,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提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已满8周岁的,应尊重孩子的意愿。承办法官综合考量法、理、情等因素,使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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