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宋阳 记者马朝林)近日,兰西县人民法院北安法庭承办法官前往红光乡当事人家中现场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初心,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诉前调解沟通缓和矛盾。被告韩某、杜某在经营一所酸菜厂期间从原告王某处赊购纸箱用于产品包装,到达约定的还款期限后,原告王某多次向被告方索要,都被其以种种理由推脱,一直没有还钱且不接电话,原告故诉至兰西县人民法院北安法庭。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并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案件的缘由始末,找准调解突破口,耐心释法明理,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案件顺利结案。
法官释法析理解心结。办案法官走进当事人家中进行庭前调解,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践行了法院司法为民的诺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兰西县人民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感受到真真切切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