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王宝 记者马朝林)3月1日下午,青冈县人民法院“老姜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年初以来,“老姜调解室”已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21件。
董某、李某二人系朋友关系,2018年9月22日,李某在董某处购买农机一辆,剩余一部分尾款未结清,李某便向董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一个月之内给付,当时未约定利息。2022年2月,李某向董某支付欠款1700元,剩余欠款18300元未按照约定给付。近日,董某来到青冈县人民法院准备起诉。
青冈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认为,此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本着让当事人省心、省时、省钱,节约司法资源的原则,决定将案件在诉前进行调解,由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给“老姜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
3月1日14时,申请人董某自愿到青冈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老姜调解室”接受现场调解,被申请人李某因为不便到现场采用视频调解方式参与调解。
调解员姜国福对此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后,分别从法理、情理、诉讼成本、时间消耗等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经过耐心调解,最终,双方从“针尖对麦芒”到“化干戈为玉帛”,达成了调解协议。随后,进行了司法确认。此案通过调解结案,维护了双方曾经的友好关系,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是如果不设置“缓冲地带”,任由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会使法院的“人案矛盾”更加突显,很多简单纠纷经过诉讼程序变得更加难以调和。
青冈县人民法院“老姜调解室”将坚持依法调解、为民调解,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求高效及时地化解民事纠纷,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