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刘智慧 记者马朝林)在“3·15”来临之际,为营造良好的诚信经营、消费维权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保护知识产权、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全面提高群众自觉举报侵犯知识产权及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3月14日,大兴安岭松岭区公安局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松岭区公安局联合多部门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王润摄)
活动现场,民警来到松岭区各大超市、农贸市场、社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为现场及过往群众宣讲《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刑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和防骗技巧,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消费纠纷。同时,民警针对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重点围绕消费者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烟草、农资领域等方面,向消费者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此次活动,共出动警力5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受众人数200余人,有效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商家自律意识,共同打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