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尹文慧 记者 马朝林)春寒料峭,申请人吴某拿着手中的执行款却倍感温暖,这笔拖欠了近3年之久的欠款,终于在海伦市人民法院的雷霆执行下得以回到自己手中。
2019年5月14日,桑某因欠外债急需用钱,向邻居吴某借款20000元,出于邻里关系,吴某将20000元借给了桑某,并约定了还款利息及还款期限。到了还款日期,桑某却未能如期偿还欠款及利息。春耕、播种、施肥、秋收等每一环节都需要资金的支持,吴某迫于无奈,多次向桑某索要,桑某以种种理由百般推脱不予偿还。
2022年2月份,多次索要未果的吴某,向海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桑某偿还其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经审理,海伦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桑某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偿还原告吴某本金20000元,并自2019年5月14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按月利率1%支付利息。但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桑某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吴某为使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真正实现,遂向海伦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由海伦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周连涛承办,周连涛是新晋的执行法官,在基层法庭锻炼多年的他,对农村的实际情况有着深刻的了解和认识。申请执行当日,他就向申执双方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通过了解案情,初步制定了案件的执行方案,明确了执行方向,虽然在初查中,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但这并不代表案件的停滞,周连涛马上组织人力下乡摸排,查找财产线索。2022月3月10日,发现被执行人桑某正在卖粮,得知这一消息后,周连涛立即赶往卖粮现场,进行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对你的卖粮款进行强制执行,如你有妨碍执行或抗拒执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周连涛当场向被执行人桑某宣读了执行裁定书,并告知了桑某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被执行人桑某慑于法律的威严,知道再拒不执行,终将难逃法律的制裁,当场给付了拖欠申请执行人吴某的本金、利息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共计27200元。本次执行圆满结束,前后总计用时未超过三天。
海伦市人民法院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将继续不遗余力地开展各项执行专项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提升法院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