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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91号通告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刘艳玲   2022-03-29 12:50:41

2022年3月28日19时,伊美区在对协查函推送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一例初筛结果阳性人员,目前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快速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用最短时间和最小成本实现社会面清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伊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伊,确需离伊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属地指挥部审批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出行,并到属地社区报备。

二、伊美区、乌翠区自3月28日23时起实施区域核酸检测。全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均须按照社区(村屯)通知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确保不漏一人。参加核酸检测人员要自觉服从现场管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交谈、不聚集。凡未按规定时限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出现阳性病例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小区(村屯)24小时值守,非本小区(村屯)居民、车辆(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卫生清理等除外)禁止入内。进出小区(村屯)人员要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严格查验龙江健康码和最近一次核酸检测结果。

四、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并按照相应流程做好信息推送和回访等工作。购药居民要认真接受回访,如实说明情况。

五、伊美区区域内各类中小学和幼儿园一律实行网上教学。

六、伊美区区域内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线等各类公共交通工具,自3月29日0时起暂停营运,交警实行道路交通管制(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

七、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室内体育健身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小旅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停营业(视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调整)。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

八、水、电、气及通信等公共事业单位窗口实行“不见面”网上办理、网上缴费。疫情防控期间,确保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不停网、不停机,补缴时不收取滞纳金。

九、严格快递物流管理。物流、快递、外卖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每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物流、快递、外卖人员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

十、在建工地全部实行封闭管理,企事业集中住宿员工非必要不得离开驻地和作业地,并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十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养老机构暂停接收新入住老年人,停止探视活动。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十二、伊美区行政区域内的中省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严控各类线下会议频次和参会人数,确需集中办公或召开线下会议的,必须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相关程序。机关干部职工要带头不聚餐、不聚会、不聚集,带头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如有就医需要可拨打120急救电话。其他特殊需要的,可开辟绿色通道,凭属地社区出具的证明出行,证明需标注出行人员、出行时间、出行目的地等信息。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阳性感染者相关信息,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同时,请广大居民及时关注权威官方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守护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市指挥部办公室:0458—6117605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0458—3609307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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