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管志刚 记者马朝林)日前,庆安县人民法院丰收法庭“说和人老邹”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妥善调解一起劳务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使纠纷圆满解决。
庆安县某村村民谢某在春耕农忙期间受雇给同村的好朋友王某开插秧机,工期14天,双方约定工期完毕后一次性结清工资。然而工期结束后谢某多次索要工资,王某迟迟不给付,无奈谢某来到庆安县人民法院丰收法庭寻求帮助。法庭把这个案件委派给了“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丰收法庭分站调解员“老邹”。
“老邹”接收案件后,立即联系王某来到法庭,从“诚信、友善”这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出发对王某释法明理,希望其在诚信基础上,珍惜双方多年的友情,以友善之态度,换位思考。通过“老邹”耐心疏导及普法教育,王某很是羞愧,向朋友道歉并当庭给付了谢某全部的工资款。
当下,时值备春耕季节,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备春耕期间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庆安县人民法院立足解纷实质,坚持司法为民,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地解决在诉前调解当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用心化解人民忧愁,依法调解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