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黑龙江经济网 > 财经金融
五大连池风景区税务局:积极宣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2-09-29 10:57:00

黑龙江经济网讯(海鑫鑫)9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了《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五大连池风景区税务局在公告发布后第一时间通过税企联络群及时推送政策原文并为纳税人进行了政策解读,并在政务服务大厅内通过电子屏公示宣传。与此同时,通过“局领导讲业务”“窗口人员业务夕课”的方式开展内部培训,集中学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内容,确保税务干部及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准确解答问题,提供优质服务。

为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五大连池风景区税务局药泉税务分局实施“一户一策”服务,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的政策宣传入户,除享受继续缓缴政策的税费种类、缓缴比例等内容外,还告知已按2022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纳税人,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任何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对税费缓缴期限按照原定缓缴政策陆续到期的纳税人来说,国家为企业提供的“无息贷款”期限再次延长,公告发布后,五大连池风景区税务局即时开展政策宣传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及时开展了政策宣传,确保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应享尽享。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号-10
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它网站,非授权转载,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