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王宝 记者马朝林)青冈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非诉纠纷解决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完善“1+5+6”多元解纷机制,前移司法服务触角,抓前段治未病,深度参与社会综治。
年初至今调解平台结案1830件,超出民事案件结案数100余件,其中诉前委托调解1629件,诉中委派调解201件,调撤结案729件。2019年截止到现在,调解平台结案7644件,占民事案件结案数的67.64%,诉前委托调解6869件,诉中委派调解779件,调撤结案4209件。多元解纷案例及工作经验曾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及黑龙江省高院内网头条转发并获得上级法院充分肯定。
“全领域”化解 ,培育诉源治理新模式。整合多方夯实“一基五点”,确保矛盾消解。在院党组支持下,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涵盖社区、派出法庭、乡镇司法所、村委会的立体调解网络,矛盾纠纷层层过滤,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诉调对接中心设员额法官,从妇联、消协、交警大队及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中轮选常驻调解员2人,四个派出法庭各设置常驻人民调解员1名。诉服中心抓好辐射派出法庭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常见案例指导、类案信息提供、专门调解机构沟通协调等多元解纷相关工作,密织、一体联动“多元解纷网”,形成齐抓共管“诉源治理”的合力。
“全身心”服务,激发诉源治理新活力。坚持“我司法、我普法”,防患未然先讲解。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制定执行送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方案,党组成员带领干警主动入企提供司法服务30余次,讲解并答复员工关心的工伤赔偿、拖欠工资等问题。设置中小学法治副校长45名,组织故意伤害、校园侵权行为等宣讲200余人次。充分发挥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优势,开展“一村一法官”“百名干警入百村”活动,设立包村法官,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开展炕头庭、地头庭,用实际案例讲解法律法规,推进“无讼村屯”建设。常态化组织干警在城市商圈、政府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民事、刑事等法律的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诉源治理”打好认识基础。
“全链条”解纷,打造诉源治理新业态。解纷网络全覆盖,发现矛盾齐疏解。强化派出法庭“法官+助理+调解员”的人员配置,定期与村委会、社区等人员沟通,主动走访排查,从源头上遏制矛盾冲突发生发展。充分发挥乡规村约、有影响力的村干部、熟人作用,主动协调当地村委会或较有威望的人员参与化解村民间的矛盾。联合与当事人接触较多、对家庭情况较为熟悉的社区调解组织化解邻里、家事纠纷。进入立案环节的案件默认调解前置,由老姜工作室、退休法官调解室、专门团队利用法律知识和专业优势开展调解和释法解疑,打造无讼新“枫”景。调解成功后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等非诉工作,便捷实现债权,从源头上化解矛盾。
分调裁审一体运行,诉前分流、诉中调解、案件速裁、简案快审有机衔接,因势利导全面化解。确定金融借贷、交通事故、劳务合同、小额债务、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6类为诉调重点案件,对应6名专业法官开展集中调解和类案调解,年初至今成功调解金融借贷类案9件。立案导诉征得当事人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送先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启动诉讼与非诉衔接机制,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立即进入速裁程序,实现快审快判。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依法做到简案速审、难案细审,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无讼村居建设为抓手,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职能部门、街镇、乡村“四所一庭”通力联动,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纠纷预警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诉前。全力打造“诉前—诉中—诉后”的全链条诉源治理体系,做到抓前端、把关口、治末端,实现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
下一步,青冈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牢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综合性治理三个诉源治理发力点,切实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