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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高效司法解民忧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1-19 13:58:27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石晓雪 记者马朝林)今年以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为抓手,积极把诉前调解作为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分流案件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充实调解队伍,将人民调解的职能置于诉前,将纠纷化解于诉外,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张维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某公司,2020年9月22日张某在被告公司从事装卸粮食工作时受伤。受伤后张某被该公司人员送往绥化市某医院救治。张某入住医院住院治疗50天,发生医疗费用共计4万元。张某出院后伤情经绥化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伤残九级,合计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2023年11月1日,张某在医疗终结期结束后,来到法庭起诉被告公司。

法庭接收立案材料后,为尽快解决双方纠纷,减轻诉累,第一时间将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阅读案卷材料了解详情后,立即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并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中被告公司承认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但表示现在没有存款,需要年底工程结款后才能将人身损害赔偿各项损失给付张某。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金额和给付日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耐心帮助当事人分析客观事实及利弊,一方面从法理角度,阐明利害,劝说被告公司依法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劝解张某从被告公司现阶段支付能力考虑,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调解员两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在今后的工作中,北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的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不断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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