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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人民法院:凝聚“庭所联动”向心力 实现解纷加速度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1-26 14:50:32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关忠英 记者马朝林)绥棱县人民法院阁山人民法庭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基层人民法庭为目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人民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优势,积极、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日前,顺利调解一起民事纠纷,获得纠纷双方好评。

被告王某向原告林某租赁了四亩左右位于绥棱县阁山乡的耕地用于种植水稻并约定了租金,但被告并未按期向原告支付租金。因原告未在国内,只能通过电话多次与被告沟通。原告于2023年10月回国,在阁山乡派出所进行报案,通过派出所联系到被告,被告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支付租地费用,还将本属于原告承包的土地,转租给案外第三人,导致原告权益严重受损,故原告提起诉讼。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忠林了解到原告由于缺少证据不符合立案要求,于是考虑从源头化解,便劝解原告到司法所进行双方调解,同时与阁山司法所调解员共同进行了探讨。张忠林与阁山司法所返聘调解员秦绍富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和专业优势,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详细阐述。在理清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后,随即更换调解思路,由法官对原告主张的租地款,结合证据向被告进行逐项解释说明,同时从法律规定、公序良俗、人情世故等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

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得以纾解,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租地费用,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下一步,绥棱县人民法院阁山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四所一庭” 衔接联动优势,深化联动工作机制,定期交流探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新思路,不断积累和总结经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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