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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房屋漏水起纠纷 法官调和邻里情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1-31 09:03:53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管志刚 记者马朝林)1月26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间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调解,妥善化解了邻里间的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

楼上张某家水管漏水,将楼下王某家中的吊顶、墙壁、灯具等浸泡,造成财产损失。因双方沟通不畅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王某称家中物品损坏严重影响其个人心情,张某一直不予积极配合处理,而张某辩称家中漏水系管道老化所致,造成的损失远没有王某诉请的数额大,要求鉴定原告的实际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是由房屋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如果直接通过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双方对簿公堂,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无法得到及时解决,且可能破坏和睦的邻里关系,光靠简单的坐堂办案无法根本性解决问题,后续的执行也困难重重,只有调解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因此,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从法律的角度向张某释明其作为楼上业主没有尽到谨慎管理的义务给楼下漏水造成损失理应赔偿,又从情理的角度劝慰王某楼上楼下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应当谦让包容,还从程序上释明该案标的较小,申请鉴定增加了双方诉累。最终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权衡再三,认识到了“和则两利、斗则两伤”的道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兑现案款,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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