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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民法院开展庭审规范化培训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2-06 10:43:21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徐英锦 记者马朝林)庭审行为无小事,细微之处见作风。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公开、公正、文明、高效、廉洁的司法形象,2月4日下午,明水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庭审规范化培训活动。审委会专职委员、党组成员崔立中主持培训,由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庭长刘彦伟主讲,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培训。

刘彦伟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围绕绥化市中院印发的《庭审规则》,针对庭前准备、庭审仪容仪表、举止行为、规范用语、庭审记录、庭审录像、庭审程序、举证规则、庭审驾驭能力等几个方面,及审判员、书记员、司法警察等不同角色在庭审中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细致讲解。着重强调了开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对庭审的各个环节逐一讲明规范标准和具体要求,加深了干警对庭审规范化制度的深刻理解及落实,增强了干警审判业务实操水平。

崔立中表示,庭审是案件审理的中心工作,它不仅是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正确适用法律、依法公正裁决的重要活动,更是员额法官综合素质的体现,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入,司法公开将司法置于阳光下,以公平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同时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改进司法作风准则、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标准、以严格规范的司法行为,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公信力。二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人民法院法槌使用规定,人民法院法官袍穿着规定,规范庭审过程中的着装、仪容、言语、行为,严格庭审制度。

干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重视庭审礼仪、维护司法形象,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时刻严格要求自我,规范使用法言法语,把学习贯彻执行庭审规范化要求融在日常、抓在经常,养成良好的司法行为规范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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