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黑龙江经济网 > 法治龙江
庆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成功调解土地承包费纠纷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4-03-25 10:15:17

黑龙江经济网讯(王全友 管志刚 记者马朝林)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成功调解一起土地承包费纠纷,受到群众赞许。

梁某通过微信与张某沟通,将其在庆安县新青山林场的林地承包给张某。在微信中二人达成林地套种农作物经营协议,约定2023年承包费用10万元,张某用微信给梁某转账8万元,之后张某将地交给亲属进行了耕种。期间梁某多次向张某催要余款,张某表示不会差事。在涉案土地耕种秋收后,张某提出该地的耕种面积没有梁某口头所说的那么多,拒绝给付剩余款项。二人多次协商未果,梁某找到庆安县人民法院致富法庭寻求解决纠纷。

庆安县人民法院致富法庭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系当事人所在林场及当地的司法调解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导入非诉程序。调解中,法官通过当事人的诉求对事情经过详实了解,释法明理,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某一次性给付梁某承包费1万元,其余款项梁某自愿放弃。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予以确认。当事人在收到裁定文书后当场履行了协议,给付执行到位。

诉源治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庆安县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源治理模式,不断延伸拓展诉源治理成果,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致力于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纠纷。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号-10
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它网站,非授权转载,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