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石晓雪 记者马朝林)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效能,成功高效地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林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杨某买车急需用钱向好友林某借钱,林某分三次通过转账方式共计借给杨某8万元。杨某向林某出具借据一张,双方在借据中约定还款日期为2025年3月1日。借款到期后,林某多次找到杨某要求偿还借款,杨某却以暂时资金周转困难、没钱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多次催讨无果后,林某遂诉至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要求杨某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林某来到西长发人民法庭申请立案。工作人员通过询问诉求、检查材料,发现林某仅携带了转账凭证和借据,随即将其引导至“要素式文书模板专区”,向林某详细解释:“民间借贷案件不仅涉及借款本金偿还,还涉及利息计算、逾期责任、还款方式等内容,若不充分考虑,后续可能产生新的纠纷。”林某在工作人员的讲解下,希望在本案中一次性解决所有借款相关问题。随后,工作人员指导林某填写、勾选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同时提醒其补充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林某仅用15分钟就完成了起诉状的填写。案件材料提交至立案窗口后,法官提取起诉状中的要素内容,半小时内完成立案程序,法庭随即联系被告杨某,杨某表示愿意当场参与调解。
当日,林某与杨某共同来到西长发法庭调解室。调解员首先向杨某送达起诉状副本,询问双方是否有协商解决的意愿。杨某承认因买车向林某借款8万元的事实,但称目前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偿还。调解员通过梳理起诉状的内容,明确双方对借款事实无争议,争议焦点集中在还款期限上。调解员结合杨某的实际经济状况和林某的接受程度,以双方长期友好关系为切入点,耐心调解,提出给予杨某一定缓冲期的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需在2025年5月15日前,一次性还清8万元借款本金;林某放弃主张借款利息。从立案到调解成功,该案仅耗时4小时,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高效化解。
下一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两状”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力度,从科学指引和优质服务两端发力,充分实现示范文本的工具效能,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不断探索和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实现“案结于法、人和于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