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黑龙江经济网 > 法治龙江
基层司法为人民 群众矛盾解铃人
——记绥滨县司法局北岗司法所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崔冰   2025-06-16 15:26:21

□方新凤 黑龙江经济网记者梁新立

绥滨县司法局北岗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家事上更是做到用心、用情、用力地解决人民群众的纠纷和困难,做到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在萌芽,解决纠纷在前端。群众回馈给的更是那句甘之如饴的“谢谢,辛苦啦”。

北岗司法所孙爽作为巾帼普法宣讲员,组织成立北岗乡“八五”普法志愿者队伍,近年来开展巾帼志愿普法维权活动100余次,占全年普法次数的60%以上,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为大家讲解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妇儿权益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30余次;2024年,指导全乡人民调解案件88件,人民满意度100%;提供全面“有温度”的各类法律服务100余件。在基层司法所日日夜夜的工作里,北岗司法所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诉求放在首位,不畏艰辛,在带头打造“塞北枫桥”的同时,继续打好矛盾纠纷调解“金”字牌、织密百姓“幸福网”,打造新时代“塞北枫桥”——北岗实践地,为“法治绥滨”“平安绥滨”“和谐绥滨”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3年4月20日,李某某将自己家的打浆机卖给于某某,张某某帮助其姐夫李某某给于某某送打浆机到指定地点。在张某某卸打浆机时,运载打浆机的车辆突然溜车将张某某碾压在车下,致使张某某受伤住院,经医院诊断为脚骨折。李某某自张某某受伤住院支付了医药费等共计53余万元人民币,双方就张某某进一步治疗的医药费等赔偿事项意见不一致,发生纠纷。

2024年11月28日,绥滨县司法局北岗司法所接到了李某某与张某某因损害赔偿纠纷,涉案标的90余万元人民币的调解请求。在孙爽的牵头下,充分发挥“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机制的优势作用,在北岗法庭罗奇、北岗派出所高铁军、村级调委会主任李连生共同参与下,通过调查走访、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普法宣传等各环节,排除帮工人故意和重大过失情形,排除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情形;根据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张某某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事实,根据帮工人张某某和被帮工人李某某各自的过错确定两人相应的责任。通过沟通协商,张某某与李某某最后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李某某再向张某某一次性支付后续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康复费、精神抚慰金等相关人身损害赔偿的全部直接、间接费用(一次性补助金)40万元人民币。人民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孙爽建议双方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

此次调解用最快的速度、最好的方式,取得了“事心双解”“握手言和”的良好效果。这个案件的经验教训要引以为戒:帮工人在帮工作业中务必保护好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免意外发生;与此同时,被帮工人也应当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从而有效降低各类风险,减少争议的发生。

经验启示:司法所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要坚持用好“法律、感情、宣传三张牌”。用好“法律牌”,坚持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用专业的角度来分析矛盾纠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用好“感情牌”,处理各类家长里短的矛盾琐事时,常换位思考,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困难,用情化解难题,以情打动人心。用好“宣传牌”,围绕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面对面地送上普法宣传,坚持边宣传、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确保将矛盾纠纷和问题控制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消化在属地。


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号
版权所有: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  黑ICP备11001326号-10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170002
本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能用于其它网站,非授权转载,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