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张多 记者马朝林)“我们要了2年的钱没要回来,法院1个月就给要回来了”,当事人质朴的语言反射出内心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这是日前发生在安达市人民法院的一幕感人故事。
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公司拖欠李某等6名申请人工资及各项款项,经安达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被执行人给付工资等款项,如不服裁决,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安达市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黑龙江某公司未履行裁决,6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公司分别给付申请人工资、经济补偿金、带薪年假等各项欠款,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收到案件后,安达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常利向6名申请人了解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获悉被执行人有电缆可供执行。与此同时,又向被执行人黑龙江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配合工作如实报告电缆情况,法院依法查封仓库和管廊架子上的电缆。按照法律规定,可供执行的电缆可以评估拍卖,得到的拍卖款用于偿还欠款,但是评估拍卖程序需缴纳评估费,且评估拍卖周期长。承办法官经过多次电话沟通、面谈、现场考察发现处置管廊架子上电缆可能会造成损失。考虑到多方面不利因素,便引导双方协商达成了协议,法院预留时间由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线缆,卖出后将款项交付申请人或法院,期限内未履行完毕,法院直接对线缆评估拍卖。半个月后被执行人成功卖出33万元,分配给6名申请人,双方就剩余欠款达成和解,法院依法解除查封,告知了后续有关法律程序,该案高效执结,申请人满心欢喜地送来了锦旗。
下一步,安达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化“激励”为“动力”,牢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