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管志刚 记者马朝林)“法官,孩子上学后开销越来越大,我一个人实在扛不住了……”法庭里,隋某某声音哽咽。
这是庆安县人民法院元宝法庭受理的一起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时间回到2014年,周某与隋某某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儿子周某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200元抚养费。如今孩子步入小学,学习班、兴趣班等开支接踵而至,隋某某微薄的收入渐渐难以负担,无奈之下,她以儿子名义诉至法院,请求将抚养费增至每月3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敏锐察觉到,这不仅是一笔费用的争议,更是一个“亲情结”。若简单开庭判决,虽能结案,却可能让父子隔阂加深,最终伤害孩子。“必须要打开这个‘结’”,法官暗下决心,拨通了远在外地的周某的电话。
“法官,我不是不想管孩子,可我这边要还房贷、车贷,每个月工资去掉这些,真的所剩无几……”电话那头,周某的语气满是无奈。法官没有急于评判,而是先静静倾听,待他情绪平复后,温和地说:“我理解你的压力,但孩子的成长只有一次,作为父亲,法定的抚养义务不能少。咱们可以一起算算,孩子每个月的必要开销有多少,你这边的实际承受能力又有多少,总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随后的几天里,法官多次联系双方,对隋某某,细致分析周某的经济状况,“咱们要考虑实际情况,抚养费不是越高越好,能让孩子安稳成长、维系好父子感情才是关键”;对周某,则一次次释法明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抚养费的数额要结合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孩子现在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时候,合理的开销咱们得承担起来。”
调解中,法官时而用身边类似的案例现身说法,时而站在父母的角度共情沟通。“你想想,咱们都是为了孩子好,没必要因为钱伤了亲情”……一句句真诚的话语,慢慢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周某表示:“法官,您说得对,我确实该多为孩子着想。虽然压力大,但再难也不能苦了孩子。”隋某某也松了口:“只要他能多关心孩子,费用上我们可以再商量。”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周某每月支付的抚养费增至700元,直至周某某年满十八周岁。更让人欣慰的是,周某承诺会定期回家看望孩子,隋某某也表示会积极配合父子相处。
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司法温度的浸润下仅用时三日便圆满化解。法官的耐心调解,不仅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更修复了濒临疏远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