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刘士博 记者马朝林)“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有了这笔钱,我们的日子总算能松口气了!”当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拖欠十四年的抚养费交到崔某的父亲手中时,这位年迈的老人紧紧攥着法官的手,眼眶湿润。这温情一幕的背后,是一场跨越十余年的抚养费纠纷,更是明水县人民法院以“情理法交融”化解矛盾、修复家庭关系的生动实践。
时间回到2011年,董某(女)与崔某(男)经明水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婚生子小龙由崔某抚养,董某按年支付抚养费,保障孩子成长开支。离婚后,董某以“需找工作赚钱”为由,提出暂缓支付抚养费,可这一“缓”,竟拖了整整十四年。十四年里,崔某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独自抚养小龙的艰辛与日俱增——从孩子的学费、生活费到日常照料,所有压力全压在他一人身上。随着小龙逐渐长大,各项开支愈发频繁,崔某实在无力支撑,只能委托年迈的父亲,向明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追回拖欠多年的抚养费,为家庭解燃眉之急。
执行法官传唤董某后,并未急于催促款项,而是先耐心倾听董某的处境。原来,董某离婚后再婚,与现任丈夫共同维系新家庭,生活非常拮据,这才迟迟未能兑现抚养费承诺。为修复母子关系,法官主动协助董某,拨通了她与小龙十多年来的第一通电话。电话里,董某哽咽着向小龙诉说生活难处,小龙的态度也从最初的生硬,慢慢变得柔和。董某红了眼眶,愧疚地承诺:“小龙是我亲生的孩子,这些年没给钱我一直不安,再难我也不会差孩子的,能不能给我三个月时间,我一定凑齐!”
一边是崔某急需抚养费缓解困境,一边是董某的真诚恳求与实际难处。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崔某,将董某的处境、愧疚与承诺一一转述。崔某虽因十四年的等待满心委屈,但换位思考后,还是选择了体谅:“都是为人父母,我知道养孩子不容易,三个月就三个月,我等她。”三个月期满后,董某没有食言,按时将拖欠多年的抚养费全额缴纳。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将款项转交崔父,让这场拖延十余年的纠纷,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这起纠纷的化解,是明水县人民法院“温度执行”的缩影。法律从不是冰冷的条文,执行也不止有“力度”——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用实际行动证明,将政治责任与人文关怀融入每一步执行工作,既守住司法底线,又传递家庭温情,才能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个当事人的心田,为平安明水、法治明水建设注入温暖而坚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