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琪)日前,在中国人民银行(下称“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积极推动下,在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本期债券由光大银行和光大证券联合承销,发行规模5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2.88%。该债券是债券市场“科技板”落地后我省首单、东北三省省属国企首单科技创新债券。
据悉,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以建筑业为主的综合性产业投资集团,拥有省级研发平台35个,旗下四大权属企业均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围绕绿色低碳、智能建造、寒区建造与创意产业等行业领先技术开展研发,建立了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发行人及其科技型子公司的有息债务。
为全方位推动科技创新债券政策落地见效,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会同六部门联合建立工作机制,印发了《黑龙江省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工作方案》《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债券“破冰”行动方案》;联合省科技厅、工信厅、国资委、黑龙江证监局全面梳理三类发行主体,对6800余户科技型企业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全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重点培育企业库,累计入库160户;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牵头制定《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贴息范围、标准和流程,切实降低发行人融资成本,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发债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