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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冈县人民法院与多部门联动推动婚姻信息共享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2025-11-04 10:23:29

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张智雪)法院已经判决离婚,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案件生效证明等相关材料才能登记再婚;当事人已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却无法即时获取变动信息……随着青冈县人民法院与青冈县民政局、青冈县公安局婚姻信息交互机制的建立,这种“烦心事”将不再发生。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审管办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

2025年9月,青冈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接待当事人秦某与董某离婚纠纷案件,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法院联络员将秦某与董某调解离婚的信息送至青冈县民政局及青冈县公安局,实现离婚案件当事人信息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公安局户籍系统中的及时更新,并确保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法院办理的调解离婚、判决离婚、判决撤销婚姻、判决宣告婚姻无效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时间或撤销婚姻、宣告婚姻无效时间;县民政局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结离婚登记时间;公安局记载的婚姻状态、户口迁移等信息。

下一步,青冈县人民法院将与县民政局、县公安局继续加强交流合作,以“让婚姻登记信息有迹可循,让司法服务更加便民”为目标,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效办事为原则,持续优化司法、政务服务模式,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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