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朱子勋)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法庭成功先行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4年5月,原告张某在被告某餐厅用餐,离开餐厅时因被告餐厅消防井无任何警示标志及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原告跌落受伤,原告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因多次向被告索要赔偿未果,故诉至法庭。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双方始终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为确认原告的合理损失,铁西法庭启动司法鉴定程序,后原告张某伤情经鉴定,确认构成十级伤残。在送达了鉴定意见书后,被告餐厅明确表达了调解意向。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调解笔录,被告某餐厅将款项一次性付清。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圆满化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下一步,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法庭将牢牢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化解矛盾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