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冷明哲)“就签个名,帮朋友做个担保,能有啥事儿?”不少人因“情面”在借条上签下“担保人”三个字,却没料到自己可能背上全额还款的责任。近日,绥棱县人民法院阁山法庭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李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并为王某的10万元借款担任“连带担保人”,约定还款期1年。到期后王某无力偿还,债权人将担保人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后,立即联系借款人王某,其表示并非刻意逃避还款,也珍惜与李某的友谊,但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偿还。随后,法官向原告耐心说明王某现在的生活环境和经济条件,希望其给予充足的还款时间。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分四期偿还欠款直至还清,在此期间,李某继续担任“连带担保人”。至此,这起因担保借款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当事人握手言和。
担保并非简单的签名,而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在担任担保人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谨慎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抵御风险的能力以及明确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借款人应珍惜他人的信任,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不要将自己的困难转嫁给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