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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北林区法院“村庭联动+便民服务”高效办结离婚纠纷案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2025-12-16 10:47:32

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刘宝琦)近日,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高效办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社会效果。

特殊困境陷纠纷,村庭联动解民忧。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太平山村村民李某因身体原因长期行动不便,唯一的子女去世多年后,妻子便离家生活,夫妻关系逐渐疏离。因双方属早年形成的事实婚姻,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李某虽有起诉离婚的想法,却因行动受限、不知如何维权而陷入困境。太平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得知李某的特殊情况后,主动介入调解,多次与双方沟通协商离婚事宜,终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遂向北林区人民法院西长发人民法庭沟通协调,寻求司法帮助。  

暖心举措践初心,高效办案显担当。西长发人民法庭工作人员了解李某的身体状况与诉求后,当即提出可上门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为其提供便利,却得知李某一直想亲自到法庭办理离婚事宜。为切实满足当事人合理诉求,法庭迅速与太平山村委会联动协作,由村委会再次耐心做李某妻子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返回西长发镇,到法庭协商处理离婚事宜。

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双方一同来到西长发人民法庭。考虑到李某行动不便、法律知识薄弱,法庭工作人员全程提供暖心引导,搀扶其办理各项手续,耐心指导填写要素式起诉状,细致核查相关证据材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立案流程与注意事项。经快速审核确认材料符合立案条件后,工作人员高效完成全部立案登记流程,切实减少当事人等候时间。

庭审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充分考量双方实际困难与情感状况,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耐心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事实婚姻认定、离婚条件及相关权利义务等法律规定,引导双方理性沟通、平和协商。最终,在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放下隔阂,自愿达成离婚合意,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法庭工作人员当庭制作并送达民事调解书,逐字逐句讲解文书核心内容,细致解答双方疑问,确保当事人明晰自身权利义务。当日,这起离婚纠纷案便圆满办结,实现“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结案”。

事后,李某及太平山村党支部专程向西长发人民法庭送上两面锦旗,以“公正高效办实事,尽心尽责护民生”“秉公办案维权益,清正廉洁树新风”的真挚话语,感谢法庭工作人员的暖心服务与公正审判,切实传递司法温度与司法公信力。

普法小贴士:

1.事实婚姻需依法认定,离婚维权有依据:早年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事实婚姻,需结合具体年代、共同生活事实等依法认定;事实婚姻当事人想解除婚姻关系,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办理,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审理裁判。

2.行动不便者维权有便利,司法服务暖民心:因身体残疾、年迈体弱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上门审判、优先立案等便民服务,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办案流程,保障特殊群体的诉讼权利,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3.调解达成协议需司法确认,法律效力有保障:离婚纠纷经调解达成合意后,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若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离婚诉讼需准备完整材料,高效立案少走弯路:起诉离婚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事实婚姻相关证明材料)、起诉状、证据材料等,提前梳理清楚诉求与事实依据,可减少材料补正次数,提升立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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