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朱子勋)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既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化解了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2023年1月至4月,被告唐某在原告江某处借款30000元,后唐某返还4000元,剩余款项江某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庭。
安达市人民法院铁西法庭受理案件后,因被告唐某下落不明,常规送达方式均无法奏效,承办法官遂依法启动公告送达程序,保障诉讼活动有序推进。庭审前一日,唐某看到公告内容后,主动来到法庭,希望能与原告江某当面沟通欠款事宜。承办法官随即联系江某到庭,促成双方协商。沟通中,唐某对借款事实与金额予以认可,但提出案涉款项实际为长辈所借。
为妥善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联合人民调解员,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唐某也坦言,此次主动到庭,本意就是为了彻底解决纠纷。最终,江某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就欠款金额、给付方式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现场,唐某当庭将2万余元现金交付法庭,承办法官随即转交给江某。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江某握着法官的手连连致谢,司法为民的温度在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中尽显。
下一步,铁西法庭将牢牢秉承“如我在诉”的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努力为当事人兑现权益,提高化解矛盾效率,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