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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2026-04-23 11:20:15

黑龙江经济网讯(谭磊)4月22日,第57个世界地球日如约而至。为精准落实最高检关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部署要求,塔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干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习会,以“学法典、强履职、护生态”的实际行动,为守护兴安林海绿水青山筑牢法治根基。

此次学习紧扣“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地球日主题,聚焦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与检察实践重点。学习会上,领学人员围绕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监管体制、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重点阐释了法典中关于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生态修复等与基层检察履职密切相关的条款。

干警们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入交流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为我国首部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典,首次明确“生态环境检察”法定概念,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最直接、最权威的法律依据,是新时代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里程碑。作为地处大兴安岭生态屏障的基层检察院,必须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法典精神融入办案全过程。

下一步,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持续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贯彻,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精准履职的实际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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