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慧莹 李思齐
“感谢法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依法为我解了燃眉之急!”一句饱含真情的道谢,一面承载谢意的锦旗,定格了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法理与温情交融的暖心瞬间。

近日,被执行人姚某专程来到青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暖人心,秉公执法守正义”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紧紧握住法官的手,反复诉说着心中的感激。
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历经从被动履行到主动配合的积极转变,书写了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篇章。
案件源于一起翻斗车租赁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刘某将自有翻斗车租赁给姚某使用,租赁期间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最终诉至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姚某赔付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4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姚某因家庭经济拮据,一直未能按期履行赔付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开展全方位核查。经查,姚某家境普通,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大额可供执行财产,仅依靠每月固定工资维持家庭生计,这也是其未能及时履行判决义务的主要原因。
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捍卫生效法律文书的司法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对姚某的工资卡采取冻结措施,按月扣除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债务,稳步推进执行工作。就在执行流程有序推进过程中,2026年姚某家中突发变故,给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带来沉重打击。
姚某突发重病需住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让其家庭雪上加霜,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困境之下,姚某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恳请法院提前发放部分被冻结款项,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保障家庭基本生活。
“执行工作既要以刚性力度兑现胜诉权益,也要以柔性温度守护基本民生,绝不能让法律的威严忽视人间的温情。”收到姚某的申请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前往医院、社区开展实地核查,仔细核验住院病历、医疗费用票据、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最终确认其所述困难情况完全属实。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的法律规定,青冈县人民法院迅速启动执行便民“绿色通道”,经审慎研判、依法审批后作出裁定:为姚某提前发放部分被冻结款项,专项用于疾病治疗与基本生活保障,既牢牢守住法律底线,又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这份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执行裁定,如暖阳般温暖了姚某的生活。此前因经济压力对执行工作存在不理解、被动配合的姚某,彻底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人文关怀,内心的隔阂与误解全然消散。
“以前总觉得法院执行就是单纯强制履职,没想到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是法院伸出援手,给了我渡过难关的希望。”康复出院后,姚某第一时间带着锦旗来到法院,主动找到执行法官,郑重表示今后会在保障自身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竭尽全力、主动配合后续执行工作,早日还清全部案款。
强制执行绝非“一刀切”的严苛执法,而是法理与情理的刚柔并济。青冈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执行的最终目的,不是将被执行人逼入绝境,而是在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找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大限度降低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的影响,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一纸判决,承载着公平正义;一次执行,彰显着司法担当。青冈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既以强制力筑牢权益保障防线,又以人情味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实现案件执行与矛盾化解、法理精神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真正达成“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向全社会传递出司法为民、温暖前行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