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董慧莹 李思齐)近日,青冈县人民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用执行担保制度,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促使案件全额执结,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也让胜诉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温度。

姜某、闫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郑某借款6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二人未按约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郑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姜某、闫某共同偿还借款本息。判决生效后,二人仍未主动履行义务,郑某遂向青冈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并迅速启动网络查控与传统调查相结合的财产查控机制。面对强大的执行威慑,姜某主动履行了3万元案款。然而,闫某仍心存侥幸,态度消极,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依法将闫某拘传至法院。鉴于姜某前期履行表现良好,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开展释法明理。经沟通,姜某自愿为闫某剩余的3万元债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签署承诺书:若闫某在宽限期内未能还款,由其代为清偿。法院经核查确认姜某具备相应担保能力后,依法认可担保效力,并告知其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严重后果。
宽限期届满,闫某仍无力还款。关键时刻,担保人姜某信守“一诺千金”的承诺,主动来到法院,代闫某一次性付清了剩余全部案款,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事后,郑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为人民,公正廉明好法官”的锦旗送至青冈县法院,对执行法官耐心调解、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赞扬。
法官提醒:为他人提供执行担保绝非儿戏,一旦签署担保协议,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担保人需充分评估自身履行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切莫因一时“讲义气”而背上沉重债务负担。同时,逃避执行没有出路,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避免被拘留、被失信惩戒的正确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