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宝 徐晶晶 牛立彬 记者梁新立
五大连池市兴隆镇兴隆村地处市区东南,距镇政府6公里、市区10公里,全村辖3个自然屯,常住115户240人,耕地总面积17285亩。村党支部现有党员34名,曾荣获省委、黑河市委“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21年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兴隆镇兴隆村紧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固本、民主赋能、治理增效,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乡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高质量发展。

村党支部把民主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考核清单。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牵头抓总,“两委”干部分片包联,建立年初部署、年中推进、年末复盘闭环工作机制,常态化召开法治建设专题部署推进会。搭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矩阵,依托宣传广场、村务公开栏、入户宣讲、村民微信群等载体推送法律知识与典型案例,打通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理念入脑入心。
严格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抓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规范村“两委”换届、村民代表推选等工作。村内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常态化落实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村级事务阳光运行。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聚焦反诈、安全生产、土地及婚姻家庭纠纷等开展专项普法。用好法治课堂、农家书屋、入户宣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带头学法,持续提升村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村民法治素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村级综合治理体系,建强治安巡逻力量,完善技防监控设施,规范流动人口排查管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源头化解矛盾,落实“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五年来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100%,无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无群体性上访,连续五年保持零信访、零重大安全事故、零违法犯罪案件,村居安定有序。
经过五年建设,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充分彰显,自治机制不断健全,村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未来,兴隆村将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补齐治理短板,健全法治长效机制,创新普法形式,规范民主自治流程,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打造治理有效、法治有序、和谐宜居的新时代法治示范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