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唐文生 记者马朝林)为稳步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贯彻落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服务宗旨,营造服务群众的社会氛围将学习教育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望奎县人民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确保用“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果检验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
4月28日,望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上门为79岁高龄老人办理立案手续,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切实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当日上午,一名女士携带其父亲刘某甫的起诉材料,来到望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要求立案。立案法官查看其起诉材料后,发现诉状手续等无刘某甫本人签字,授权委托书上亦无刘某甫本人签字。经了解得知刘某甫已经79岁高龄,在去年经历了一场车祸后便卧床不起,行动极其不便,不能亲自到法院办理立案等相关手续。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决定,为刘某甫提供上门立案服务。随后,立案工作人员驱车来到刘某甫家中为其办理了相关立案和授权委托等手续,并祝老人身体健康。刘某甫的女儿真诚地说道:“替我父亲谢谢法院和法官,你们上门服务,为我们解决了大问题。”
原来,2020年8月的一天,刘某甫老人骑电动车和老伴儿去植物园锻炼归来途中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在与肇事方商议后约定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刘某甫夫妇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5500元。可到了约定日期后,肇事方一直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脱,拒不履行协议,为此,刘某甫诉请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行动不便、立案困难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已成为望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便民措施的一项常态化举措,同时也是望奎县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诸多便民举措之一。下一步,望奎县人民法院将力求用方便群众的方式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在立案、诉讼、执行等多个环节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高效、快捷、人性化的司法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