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经济网讯(孙瑛 宋丽丽 记者马朝林)青冈县人民法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开展一系列专题活动,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教育整顿让人民群众欢迎、请人民群众参与、受人民群众监督、由人民群众评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你,孙佩佩同志!”4月29日,青冈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申请人李女士拿到首批5万元赔偿款后紧握调委会主任孙佩佩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0年11月05日17时许,宫某驾驶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青冈县青祯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青祯公路(S403)11公里258米前,躲避前方车辆,失控驶入对向车道,所驾车辆左前部与沿青祯公路自南向北行驶的李某驾驶本田牌小型轿车前部相撞后,李某所驾车辆驶入道路东侧边沟内侧翻,致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青冈县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宫某承担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历经多次索要赔偿款,因被申请人拒绝给付无功而返,近日到青冈县人民法院起诉维权,要求宫某立即对其进行赔偿。
案子被诉讼服务中心委派给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宫某表示自己无力赔偿。调委会主任孙佩佩便与双方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的进行调解。双方一度为给付数额、进度争执不休。孙佩佩见状便分头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以法析理、以情入理。宫某虽无法一次性拿出全部赔偿款,但表示可以先暂时给付一部分,后面的款项将积极分期给付。其诚恳的态度打动了申请人李某,并做出了让步,调解获得了成功,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还款被允许分4期给付,宫某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2月30日前分4次给付李某赔偿款20万元。
调解协议签署后,宫某在4月29日现场给付李某首批赔偿款5万元。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青冈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学习教育为先导,不断提升干警为民办实事的意识,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理念,诉讼服务中心持续加大调解力度,诉前调解了一批涉民生案件,受到广大申请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