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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公安局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强力整治顽瘴痼疾
来源:黑龙江经济网   编辑:于克勤   2021-05-20 10:23:32

黑龙江经济网讯(李加龙 记者马朝林)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富锦市公安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富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体安排部署,强力推动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深入开展,坚持用足用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政策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开展思想动员。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党委班子成员分工协作,抽调具体工作人员成立“顽瘴痼疾”整治专班。研究制定了《富锦市公安局教育整治“顽瘴痼疾”工作方案》,组织党委和下属党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警民座谈会,“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会。截至目前,局党委和所属党支部共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12次、警示教育大会和政策宣讲会2次,做到了全警全员全覆盖宣传动员,营造了严肃紧张开展“顽瘴痼疾”整治的形势氛围。

注重思想交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组织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前,抓牢“谈什么”、“跟谁谈”、“怎么谈”三个方向,围绕“四必谈”和“八个方面”,用好谈心谈话这个“法宝”,全警广泛开展了多轮次的谈心谈话活动。用足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让有问题的民警看到希望、争取从宽处理,让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民警受到触动、受到警醒。加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推心置腹规诫劝告,力争通过自查自纠解决问题,增强民警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牢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截至目前,全局所有局班子成员、科所队领导和基层民警384人全部完成了两轮谈心谈话。

聚焦目标任务,全面开展剖析自查。围绕中央明确的“六大顽瘴痼疾”、省委梳理的“四大问题”和市局梳理的“N”问题作为必查重点,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发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明确自查事项和要求,组织民警开展自我检视、自我剖析,如实主动填写自身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深刻剖析班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全体民警在红脸出汗、揭短亮丑中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进一步增强政治“免疫力”。截至目前,建立《政法干警主动交代问题情况工作台账》和《富锦市公安局整治“顽瘴痼疾”分类台账》15种。经过梳理共自查自纠出问题线索287条,按照顽瘴痼疾类型进行了全面核查,已报请市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处理。

广泛发动群众,开展举报线索核查。成立线索研判核查专班,向社会公布干警问题线索举报信箱、举报电话,通过向公众搜集线索,走访管理服务对象、谈心谈话、函询核查等方式,全面核查民警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做好驻点巡查组移交线索和自身受理的举报线索筛选甄别、上级移交督办工作,建立线索跟踪督办和台账清零制度,对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并录入总体台账,依纪依法开展线索调查、侦查、处置工作,坚持查实一个、查办一个、销号一个,确保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目前,共核查上级批转群众举报线索16件,涉及民警12人。

巩固专项斗争,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自查。加强教育整顿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衔接,针对中央、省、市督导组督办的案件、批转的75条线索和4起涉恶案件,通过查阅卷宗、回访被害人(家属)、举报人、询问办案人、讯问嫌疑人等方式,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自查,列清单、建台账。目前,未查出民警违法违纪问题。

紧盯五类案件,开展重点案件自评查。成立案件评查专班,依托执法办案综合平台系统,建立《富锦市公安局重点案件评查登记表》,梳理2018年以来五类重点案件328起,围绕这些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排查侦查、法律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方面开展案件自评查。截至目前,全部328起重点案件自评查完毕。

强化责任倒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清查。对2018年以来,三大类重点信访案件进行重新梳理、统计甄别,建立信访案件总体台账,明确清查重点、加大化解力度,对无理信访案件实现多层级确认,对未化解有理信访案件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制度,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最大限度实现息诉罢访,对清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运用数据分析,开展智能化线索排查。组织专班对2018年以来110指挥接警平台和公安财务数据进行核查,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智能化手段进行数据排查,重点排查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民警及其家属和子女违规从事经营、参股借贷活动等情况,与同期办案系统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分析排查,不断提高发现“顽瘴痼疾”和问题线索质量。截至目前,已经核查2018年以来110接处警平台有效信息数据16956条,筛查出刑事警情79条,并全部比对完毕。未发现有“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顽瘴痼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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